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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贺🎉,终于我也需要关于开源许可证的知识了!

终于,我也自己发布了某个开源软件……或者说设计,也算是对许可证有了需求——在整理毕业设计项目的过程中,我查阅了关于 开源许可证 的资料,在这里作个汇总,方便之后的查阅。

至于以后用不用——诶嘿^ↀᴥↀ^

快速选择许可证

开源许可证选择
开源许可证选择

根据树形图可以再最常见的六个许可证中选择。在建立 GitHub 项目的时候,模板会提示帮助选择许可证书,在上面选择后会直接添加一个 License 文件进入仓库,许可证同时生效。

开源许可证特点

Apache v2 License

Apache License 是著名非营利组织 Apache 制定并采用的协议。其鼓励代码共享并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

  1. 衍生代码继承 Apache v2 License
  2. 需要注明修改部分
  3. 需要注明原代码的商标、协议、专利以及原作者规定包含的声明
  4. 可增加新的 License,但不能与 Apache v2 冲突
  5. 可以商用
MIT License

MIT 源自麻省理工学院,又称 X条款/X11条款,其自由度相当高。

  1. 可以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行、散步、再授权和商用
  2. 必须包含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
  3. 可与其他条款相融
GPL v2

GPL 是 Linux 采用的协议,其触发点是代码及其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衍生代码闭源并商用。具备最强的传染性。

  1. 衍生代码继承 GPL v2 License
  2. 衍生代码必须开源
Artistic License

Artistic License 是艺术许可协议。

  1. 可以开源并收费,但只能收取散布费用,而非产品费用
  2. 必须散布所有的原始代码
  3. 必须重制著作权标识和声明
  4. 需要注明修改
BSD 3-Clause License

BSD 是允许使用者修改代码后闭源商业发布和销售的协议。

  1. 若衍生品包含源代码,则源代码中必须带有 BSD 协议
  2. 可以闭源
  3. 不得用原本的商标进行宣传

许可证的必要性

开源许可证是一种法律许可,也是一种具有法律性质的合同。 ——百度百科

开源软件虽然公开给了所有人,但其也需要一个具有法律效益的规定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开源软件源代码的著作权并没有被放弃或者过期,它的修改、使用、发行都要收到著作权法的制约。

开源软件许可证(Open Source License)对项目的使用、复制、修改、发行等进行了限制,许可证基于开源软件中的散布授权条款(Distribution of License),是保护开源项目的法律文件。

开源许可证是开源软件生态系统的基础,并促进开源生态的传播。

  1. 对于版权方,可以明确软件著作权,保护知识成果,规定产品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向(是否商用、修改、再发布等)
  2. 对于用户方,可以获得法律意义上的明确授权,在规则外也明确了责任归属

开源 ≠ 免费 | 免费 ≠ 免责 | 授权 ≠ 收费

常用许可证归类

开源许可证有两大类:宽松自由软件许可协议(Permissive Free Software License)、著佐权许可证(Copyleft License)。

宽松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是一种最低限制的协议条款,其不保证衍生品与原作品的协议相同,从而为传播提供更大的自由。

著佐权许可证则规定一个有限的自由,其要求衍生品也开源。

知识共享协议 Creative Commons(CC) 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开源协议,其多用于设计类工程。严格 CC 协议通常都会要求声明署名权、非商业用途、禁止衍生。因此,当只需要作品的署名权,且不喜欢别人修改作品和商用时,用知识共享协议是比较方便的。

权利协议表
权利协议表
  • GPL | 强传染性,使用 GPL 的衍生物也需要基于 GPL 开源
  • Apache License | 宽松许可证,可以修改之后闭源,但要声明修改部分
  • MIT | 宽松许可证,基本可以随意使用,但必须声明原版权
  • BSD | 与 MIT 的区别在于不可用原作者信息宣传
MIT License Mozilla License LGPL License GPL License Apache License BSD License
商用
发布发行
修改
申请专利 × ×
注明版权
注明修改 × × × ×
同协议 × × × × ×
维护 × × × × × ×
必须开源 × × ×

GitHub的详细开源协议表

开源领域组织

在开源领域中,有两个组织以略有不同的开源理念制定认可许可证。

自由软件基金会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FSF) 由 RMS 创立,建立了第一个“Copyleft”许可证 GPL ,其理念是“自由”和“开源”。

开放源代码促进会 (Open Source Initiative, OSI) 由 Bruce Perens 和 Eric S. Raymond 建立,目的是在开源与软件工业/商业的矛盾中寻求平衡机制。其批准通过了多余 80 种协议,包括 Apache License v2GPL v2MITBSD 等。

FSF 和 OSI 是推广和维护开源秩序的非营利组织,对新提交的协议进行讨论和审核,并进行认可。若商业产品中包含开源软件,其包装上就可以印有的相应组织的认证证明,以说明其开源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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